补贴对象:获得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(我省人社部门备案核发)的城乡劳动者。
补贴标准:初级工(五级)每人700元;中级工(四级)每人1000元;高级工(三级)每人1500元;技师(二级)每人2000元;高级技师(一级)每人3000元。专项职业能力证书每人500元。六类人员(防止返贫监测对象、毕业学年高校毕业生、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,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、城镇登记失业人员、就业困难人员)可上浮20%。急需紧缺职业(工种)的职业技能培训,可结合实际工种上浮20%或30%。
申领流程:符合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获得职业资格证书、职业技能等级证书、专项职业能力证书(我省人社部门备案核发)的,可在证书发证日期12个月内通过“福建省职业培训小助手”微信小程序在线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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